一、
企业欠债纠纷如何应对
企业欠债纠纷如下应对:
1.由欠款人与债权人协商,达成和解协议;
2.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;
3.或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由法院裁决。
法律依据
《民法典》
第六百六十七条 【借款合同定义】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,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。
第六百六十八条 【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】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,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、币种、用途、数额、利率、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。
二、
企业欠债股东有责任吗
找法网提醒您,公司欠钱股东一般无责任。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,可以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,股东仅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。
根据《公司法》第三条规定,公司是企业法人,有独立的法人财产,享有法人财产权。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;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。
第二十条规定,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,逃避债务,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,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。
三、
企业欠债纠纷的诉讼时效
公司欠债的诉讼时效为三年。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,诉讼时效从还款日的次日起计算;未注明还款日期的,在债权人合理催告,给予还款期限,还款期限到期的第二天起算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,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。法律另有规定的,依照其规定。
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。法律另有规定的,依照其规定。但是,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,人民法院不予保护,有特殊情况的,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。
芦淞区是株洲市的发祥地,地面起伏平缓。地理位置优越,古有“南北通衢”、“江南要冲”之称,现为株洲市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交通、商贸中心,是株洲市的“窗口”和“门户”,北为 石峰区,南邻株洲县,西有天元区,东接荷塘区 。京广、沪昆2条铁路干线在此交汇,320和1815国道穿越境内,全国客货运特级站——株洲火车站、湘航株洲千吨级码头,连接河东——河西的湘江大桥都坐落在区内。距省会长沙和黄花机场,仅1个小时行程。2013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253.2亿元,比2012年增长11.8%,其中第一、二、三产业增加值分别完成4.9亿、112.4亿和135.9亿元。林木繁多,有林地面积近4万亩,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。工业已形成以服装、食品、交通、航空机械等支柱产业。公元前202年,建长沙国,株洲是长沙国领地。公元214年,三国东吴在此设建宁县,孙权割湖南县以东和醴陵、修县沿湘江东岸地带置建宁县,筑县城于今株洲市庆云山解放街、南湖街沿建宁港两岸,属长沙郡,乃株洲建县之始。建宁县城商业发达,后一度毁于战火。